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10月28日)
日期:2022-10-28 17:42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建佳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马尾区罗星街道罗星东路2号原厂区内

福建佳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年新增淀粉基生物分解树脂1060吨、淀粉基生物分解树脂袋150吨,扩建后全厂年产淀粉基生物分解树脂1060吨、淀粉基生物分解树脂包装材料200吨、淀粉基生物分解树脂袋850吨。

(1)废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饱和的喷淋塔废液作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排污系统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吹膜、印刷、螺旋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软帘+集气罩+喷淋塔”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的投料粉尘一并由现有1根17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空桶、含油墨废抹布、饱和的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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