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电池外壳生产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长兴东路69号(租用福建省润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车间三层) |
福建宏欣盛宝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年产30万个电池高压外壳(折合面积约60万平方米) 。 |
(1)废水:拟建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采用“隔油+化学混凝+膜分离+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打磨工序产生金属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净化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DA001)。电泳涂装、固化烘干、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机燃烧烟气分别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DA002)。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DA003) 。 (4)固体废物:打磨工序除尘回收的金属粉尘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和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槽液、电泳槽渣、漆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