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10月20日)
日期:2022-10-20 16:01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汽车电池外壳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长兴东路69号(租用福建省润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车间三层)

福建宏欣盛宝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年产30万个电池高压外壳(折合面积约60万平方米)

(1)废水:拟建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采用“隔油+化学混凝+膜分离+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打磨工序产生金属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净化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DA001)。电泳涂装、固化烘干、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机燃烧烟气分别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DA002)。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DA003) 。

(4)固体废物:打磨工序除尘回收的金属粉尘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和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槽液、电泳槽渣、漆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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