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无纺布辊、聚氨酯辊加工迁建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东路69号2#生产车间内 |
福州万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产无纺布辊300根、聚氨酯辊800根。 |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搅拌、浇注、烘干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可移动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各工序处理达标后一并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间,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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