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9月26日)
日期:2022-09-26 17:3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嘉义义齿生产项 目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99号万洋众创城A01号楼1103、1105室

福州嘉义义齿有限公司

福建中科绿色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年产口腔义齿25万颗。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同依托万洋众创城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各工序产生的粉尘与充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中央集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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