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油品检测实验室 |
马尾区红山100-8号(租赁兴闽油库办公楼1-4层)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新增油品检测实验室,用于柴油及汽油的性能检测。 |
(1)废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分别依托兴闽油库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由一个排放口排放。 (2)废气:实验区设置通风橱,药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气体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辛烷值机试验废气由设备排气筒引至屋面进行排放,排气筒(DA002)高度约为20m。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场所,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试剂、废液、检测废弃品及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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