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1年10月22日)
日期:2021-10-22 16:5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油品检测实验室

马尾区红山100-8号(租赁兴闽油库办公楼1-4层)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新增油品检测实验室,用于柴油及汽油的性能检测。

(1)废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分别依托兴闽油库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由一个排放口排放。

(2)废气:实验区设置通风橱,药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气体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辛烷值机试验废气由设备排气筒引至屋面进行排放,排气筒(DA002)高度约为20m。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场所,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试剂、废液、检测废弃品及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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