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5月12日)
日期:2020-05-12 16:57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租赁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3号车间)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3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利用原有厂房5000平方米进行适应性改造,引进国外精密加工设备:模压机、数控外圆磨床、三坐标测量机,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红外镜片、紫外镜片、非球面玻璃镜片、非球面塑胶镜片、球面镜片等光电交换器件。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精密光学加工技术的突破和高端镜头技术的研发和民用化的产业基地。

(1)废水:粗磨、抛光、磨边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室的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边角料、玻璃泥粉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冷却液、有机溶剂废包装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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