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关于实验室玻璃量器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日期:2020-06-28 10:20
政策文件: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2020年实验室玻璃量器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2.项目方案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关于2020年新采购的一批玻璃量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计划表(详见附件1)

  3.服务时限要求

  中标方应当按照《计划表》规定的检定或校准日期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式表格》等相关文件要求,要求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4.提交成果

  (1)检定/校准证书原件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检定/校准测量能力,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具体包括: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实验室认可证书附表的检定/校准测量能力表中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检定/校准测量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1900元(壹仟九佰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2.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员。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所有玻璃量器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交通工具及使用费、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标方相应检定、校准及测试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其证书有效期限内),实验室资质认可证书附表的能力表中应包含本项目测量仪器名称需要的参数。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各玻璃量器需要检定/校准的单价、总价等)。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

  五、质控要求

  1.投标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检定、校准或检测工作,应保留分析原始记录,并自觉接受我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如发现中标方在现场检定/校准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局有权中止合同。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投标单位于2020年7月1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三楼会议室。

  2.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7月1日16:00-17:00。

  3.本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项目结束且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所有的成果后,按中标单价一次性付清费用。

  联系人:黄晓晖

  联系电话:83682042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2020年6月28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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