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34号) --行政处罚
一、项目编号:[350100]FZJYZX[GK]2021049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晋安、滨海校区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福建新仓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综合大楼4#楼一层183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采购人来函反映并经查实,该公司在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晋安、滨海校区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FZJYZX[GK]2021049)中存在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对福建新仓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处以6890.75元人民币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1378150元*5‰=6890.75元),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福州市财政局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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