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05号)
--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西安欣沣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西安欣沣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办长安科技园发展大道25号欧凯创业小镇第二层214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代理机构反映并经查实,西安欣沣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福州市殡仪馆卫生棺采购项目(编号:[350100]NX[GK]2021002)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安欣沣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105000元人民币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1000000元*5‰=105000元),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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