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04号) —监督检查
日期:2022-01-28 18:31
政策文件:

  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04号)—监督检查

  

  一、项目编号:[350100]FZJYZX[GK]2021040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越王台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三、当事人

  当事人1: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住 所 地:福州市白马南路101号

  当事人2: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住 所 地: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当事人3:福州瑞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 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樟树头工业区5#厂房二楼B区

  四、基本情况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反映,在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越王台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FZJYZX[GK]2021040,下称“本项目”)中,中标供应商福州瑞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福州瑞泽公司”)规格为“国产(定制)”的投标产品,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关福州瑞泽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结论可能存在错误。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于2021年11月19日组织开标,于2021年11月22日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福州瑞泽公司。截至本决定作出之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福州瑞泽公司在本项目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品目号1-5、1-6的“规格均为国产(定制)”,未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供应商投标(响应)时须详细标明投标(响应)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的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应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评审意见无效。经复核,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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