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1年第24号)-投诉处理
日期:2021-07-05 12:24
政策文件:

  一、项目编号:[350100]FZJYZX[GK]2021005

  二、项目名称:福州外国语学校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易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福建易投公司)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楼乡盐田村田中35号

  被投诉人1: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称市公共交易中心)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被投诉人2:福州外国语学校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公园路39号

  相关供应商:福建鑫源致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福建鑫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G0623(自贸试验区内)

  四、基本情况

  福建易投公司因对被投诉人2福州外国语学校委托被投诉人1市公共交易中心组织的“福州外国语学校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FZJYZX[GK]2021005)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一:评审小组以本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未体现嵌入式操作系统判定本公司投标无效,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市公共交易中心受福州外国语学校委托于2021年3月30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于2021年4月20日组织开评标,于2021年4月21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福建鑫源公司。截止本决定书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尚未履行。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品目号1-2◆★触控一体机设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2.嵌入式系统版本不低于Android9.0,内存≥2GB,存储空间≥8GB。(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投诉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仅证明了其所投产品使用的系统版本为“Android9.0,内存4GB,存储64GB”,但检测报告中无“嵌入式系统版本”相关检测内容,投诉人提交的投保文件不能证明其所投产品系嵌入式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参数要求。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6.2符合性审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规定,评审无误。投诉人在本次投诉过程中,亦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所投产品的操作系统属于嵌入式系统。因此,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5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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