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1年第22号)-投诉处理
日期:2021-05-12 22:55
政策文件:

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1年第22号)-投诉处理

 

 

 

一、项目编号:[350100]FZCZZB[GK]2020007-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手术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2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被投诉人1: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

被投诉人2: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村斗池路1#楼第三层第四层

相关供应商: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1号楼4层南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因对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委托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手术急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FZCZZB[GK]2020007-1)合同包26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 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神经导航仪--深圳安科ASA-610V存在通过虚假应标来满足招标需求的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于2021年1月11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2月1日组织本次采购项目开标评标,于2021年2月8日发布结果公告,合同包26结果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所响应的第9点、第12点、第13点、第14点、第22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2评标标准中关于合同包26技术项评标项目“A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情况”规定,经重新核算分数后,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非排名第一,影响了中标结果。由于本项目合同包26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本项目合同包26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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