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监督检查(2021年第12号)
日期:2021-03-31 20:07
政策文件:

  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监督检查(2021年第12号)

  一、项目编号:[350100]FJHS[CS]2020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商务局购买福州市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福州市商务局

  住 所 地: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9层

  当事人2:福建泓晟招标有限公司

  住 所 地: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13层19商务办公

  四、基本情况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福州市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提请监督检查的函》反映在福州市商务局购买福州市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中,存在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代理机构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情形。

  泓晟招标公司受市商务局的委托,于2021年2月3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2021年2月23日组织开评标,并于当日向市商务局发送《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谈判结果报告》。截至本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尚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提交磋商文件且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本项目未按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制12.5……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的规定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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