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0年第52号)
日期:2020-09-17 16:11
政策文件:

  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0年第5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建国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 福建国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上道166号-1-2079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19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福建国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鼓楼大队杨桥中队部修缮改造项目(编号:[350100]JL[TP]201800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国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372.81元,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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