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信息公告
日期:2017-11-27 11:31
政策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 2017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榕财采〔2017〕62号),现将2017年度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泰

禾广场 3#702 室

二、监督检查主要事项

代理的2016年度福州延安中学触控一体机(编号:FJBYZ2016048)、长乐市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项目(编号:FJBYZ2016067)等五个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福州延安中学触控一体机(编号:FJBYZ2016048)

1、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要求交互智能平板与软件需为同一制造商生产,具有同一品牌,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需求描述存在倾向性条款,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中标公告中评审专家数量为 6 人,评标材料中的评审专家数量为 5 个人,中标公告内容不准确,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 条的规定。

3、招标公告中未明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二)、长乐市林业局长乐市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项目(编号:FJBYZ2016067)

1、招标公告中未明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2、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2 条的规定。

3、中标公告中无中标供应商地址及服务要求,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 号)第 16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三)、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平台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编号:FJBYZ2016049)

1、招标公告中未明确、简要技术指标,项目基本情况不详细,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2、中标公告中未明确简要技术要求、型号规格,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3、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2 条的规定。

4、评标材料无组长推荐记录,无法确认采购人代表是否有担任组长,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第 3 点的规定。

(四)、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电梯采购项目(编号:FJBYZ2015022)

1、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标准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安装维保企业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在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作为评分条款B2.本项目安装、维修许可证中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最高等级 A 级的得 1 分,B 级的得 0.5 分,C 级的不得分,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列入评分因素,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 号)第四点的规定。

2、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连江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但未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信息公告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7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3、招标公告中未明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简要技术指标,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采购政策,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4、中标公告中未明确产品型号规格、中标单价以及供应商地址,中标公告中的内容前后不一致(中标公告第 3 项简要技术指标为详见投标文件,中标公告第 5 点简要技术指标为详见招标文件),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16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5、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未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67 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第 64 条第一款的规定。

6、该项目中标日期: 2016  年 4 月 13 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日期: 2016 年 4 月 21 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33 条的规定。

7、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日期: 2016  年 05 月 18 日,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日期: 2016 年 05 月 27 日,未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33 条的规定。

8、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2 条的规定。

(五)、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校园监控广播采购项目(编号:FJBYZ2016019)

1、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50 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规定。

2、该项目中标日期:2016 年 06 月 24 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日期: 2017 年 7 月 22 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33 条的规定。

3、档案未附验收证明,档案材料不齐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2 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照财政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口径,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由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另行处理;采购人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福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马尾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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