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日期:2023-09-07 16:08
政策文件:

  一、合同编号:MCJC2023116

  二、合同名称: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

  三、项目编号:[350105]FJSXH[GK]2023001

  四、项目名称: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

  联系方式:0591-83682926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C区13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13******7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企业废气执法监测 1(次) ¥197,760.00 ¥197,760.00 一、技术规格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结合日常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一家有资质且诚信良好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我局监测能力不足部分的执法监测任务,拟定了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分废气指标委托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1、分别按计划对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福有限公司、福州万宇农牧有限公司、福州马尾琅岐长福畜牧良种场等4家单位开展有组织及无组织酚类化合物、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因子监督监测。2、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承诺其获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含本项目4个监测因子(臭气浓度、酚类化合物、硫化氢、氨)。3、投标人从事监测工作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4、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及验收要求 1.服务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时间安排开展监督监测,需开展应急监测时,投标人能够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单位。2.验收要求:投标人在向中标方提交监测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应上传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至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供采购人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规范性进行抽查。3.质量控制:一是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样品采样分析和质控等工作,开展每次监测任务时应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应包括具体的控制措施、控制环节、评价方法、实施部门和人员等。监测任务完成后,编写内部质量控制总结报告,归档并与现场监测报告一起报给采购人。二是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及随机插入质控样品对测试过程进行的外部质控,质量监督检查及外部质控结果均须合格,如出现不合格情况须采取整改措施直至合格。三是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在监测任务执行过程中,因投标人过失导致的分析结果受干扰或出现异常,经核查确认后,责令整改并扣除当项任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重新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费用;监测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监测数据出现严重错误等影响监测结果的行为时,终止合同并扣除所有服务费用。4.安全保障:合同期间,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监测活动中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投标人自愿放弃对采购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合同金额: 197,7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4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监测方案和方法.docx

  2023年企业废气执法监测项目详细报价单.docx

  合同文件.pdf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09月07日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