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场地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日期:2020-06-08 10:00
政策文件: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 

  乙方:福州市天天派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FJGC[GK]2020008的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场地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国内 2819984 2819984 华夏等(详见投标文件) HXH5-27-T等(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2819984.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壹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元整(¥281998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货物是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检验标准和方法 6.1.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 6.1.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1.4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20%。
2 60 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全部产品到齐后持用户所开具的初次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合同款的60%。
3 15 产品经安装、使用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最终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合同款的15%。
4 5 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并验收合格的(不可抗力除外),均属于逾期交货。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0.1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直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 10.2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因乙方逾期交货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超出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违约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及政府资金审批流程所需时间造成逾期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果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甲方管辖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货物保修期以最终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4.2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时必须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当场不能解决的,须12小时内提供同型号货物更换。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14.3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 乙方: 福州市天天派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快安片区魁岐路魁岐小学北侧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44号粮贸中心(锦山名苑)1-3#楼连体一层02#店面-1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虞湘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88  联系方法: 18******18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光明桥支行
账号:   账号: 13121601040000571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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