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十八届“两马同春闹元宵”灯会采购项目
日期:2020-01-17 16:11
政策文件: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自贡神州彩灯制作展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SQ[GK]2019029的2020年第十八届“两马同春闹元宵”灯会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60204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1 国内 3276000 3276000 神州彩灯 按采购文件上的数量、规格型号及制作要求执行
合计: 3276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柒万陆仟元整(¥327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试亮灯,2020年2月4日(农历正月十一)—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东江滨公园;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用户单位根据招标代理人出具的《成交通知书》、报价文件、与成交人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货物品牌、技术配置、数量、质量、性能等方面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2 40 工程初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 40 余款待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2月 10 日至2020年12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本次灯会项目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属甲方。(但乙方租用的脚手架、扣件不在其中,灯展结束后,由乙方自己退还租赁方。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 自贡神州彩灯制作展示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19号 住所: 自贡市大安区凉高山街黄桷湾居委会7组7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缪体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明旭东
联系方法:

0591-88027719

联系方法: 15******5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汇东路西段分理处
账号:   账号: 22101701040004005

  签订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局和旅游局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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