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琅岐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
日期:2020-01-06 15:13
政策文件: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莱福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WZ[GK]2019003-1的马尾区琅岐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9999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 国内 478293 478293 康佳等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478293.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捌仟贰佰玖拾叁元整(¥478293.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香海佳园安置房5号、6号裙楼附属楼商业配套用房1层、2层;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根据采购人要求所有采购设备安装完善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无质量问题运行一周,由期采购人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支付95%
2 5 合同签订一年后一个星期内支付剩余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0日。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量免费保修期壹年(招标要求中或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有另外要求的按其要求)。免费保修期自全部货物(最后一次)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本次新采购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为用户更换,并确保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为了能保证及时响应售 后服务各项内容,须提供售 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质保期结束后, 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州莱福家具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团结路133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2号楼南侧一层厂房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廖小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董能灿
联系方法: 13******946  联系方法: 15******02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杨桥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21675980010001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6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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