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颐豪酒店室内装修工程
日期:2019-06-17 15:46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颐豪酒店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19]A05004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颐豪酒店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颐豪酒店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2-1号天宝大厦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装修面积约12217㎡,功能布置为:客房、会议厅、多功能厅、健身房及餐厅等配套设施,装修层数一层、五层、六~十二层,高度57m,智能化造价约350万元,建安工程造价约2890.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890.60万元;高度57m,智能化造价约35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890.6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建安工程费投资额2890.60万元(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90596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 定额工期   175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工法样板房,开工后15天完成;(2)装修样板房,开工后35天完成;(3)地下室机电工程,开工后50天完成;(4)6-12层机电隐蔽工程,开工后50天完成;(5)6-12层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后120天完成;(6)1、5层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后140天完成;(7)竣工验收及整改,开工后150天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成员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且消防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实际造价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本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 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6-17 09:00:00      2019-06-21 17:30:00   通过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7-11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颐豪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大道160号三层东区(自贸试验区内)  , 邮编:  350015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2-2337520  , 传 真:  /  
联系人:  吴晖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271269、15080318990  , 传 真:  0591-87272130  
联系人:  小纪、小魏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联系电话:  0591-8398747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  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 留学人员创业园  
联系电话:  0591-83987479  
 
 
  2019    6    14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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