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君山北道路工程(监理)
日期:2019-08-06 10:42
政策文件:

  马尾区君山北道路工程(监理)

  答疑文件01号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100120002

  各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马尾区君山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100120002),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答疑如下:

  1、本项目为城市支路吗?

  答:是。

  1.   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7人,太多了,按2018年11月1日执行的“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及其补充通知闽建建[2018]37号文件配备5人即可,建议删减监理员1人及安全监理员可由除总监外的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兼任。同时删除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补充条款(三)“5、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费用另行商榷”。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   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件规定,“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不同专业资质的项目单项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项目投标”。“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9、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服务费”、“10、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第4章合同条款5.3(4)“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9.补充条款中(四)3、4及补充条款4.4“因监理人原因导致计划工期延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则委托人对监理人处以1万元违约金罚款”,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3“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 “预付款:无”,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 “预付款:无”修改为“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的10%,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支付预付款)”。

      6、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不含缺陷责任期,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上级财政审核机构审核批复后付至审结价的97%,余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结清”,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上级财政审核机构审核批复后付至审结价的100%”。同时删除5.3(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限为: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24个月”。

      答: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上级财政审核机构审核批复后付至审结价的97%,余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结清”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上级财政审核机构审核批复后付至审结价的100%”。同时删除5.3(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限为: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24个月”。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疑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8月5日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