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旧屋区改造中文物和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06-17 11:54
政策文件:

  各镇街:

  现将福州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旧屋区改造中文物和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榕文物保〔202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内文物和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特别要重视人员搬迁后空置文物建筑的安全问题,各镇街要落实专人看管、安装监控等措施,以确保文物安全,避免出现构件被盗、失火等现象发生。

  专此。

  附件:《关于做好旧屋区改造中文物和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榕文物保〔2020〕129号)

  福州市马尾区文物保护中心

  2020年6月17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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