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日期:2022-04-13 15:27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为解决我区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救[2021]128号)、《福州市2020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榕民[2020]113号)的文件精神,现已对2022年第二季度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生产生活和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确定第二季度城乡低保对象新增7户,变更21户,注销11户。请各镇(街)及时根据辖区内城乡低保人员上报我局备案以便及时准确发放救助资金。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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