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日期:2021-01-19 15:39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为解决我区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文件精神,现已对2021年第一季度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生产生活和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确定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对象变更15户,注销17户。请于1月25日前将辖区内城乡低保人员报我局备案以便准确发放低保金。

  附件:1.马尾区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对象变更花名;

  2.马尾区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对象注销花名册;

  3.马尾区2021年第一季度城镇低保金发放统计表;

  4.马尾区2021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发放统计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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