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马尾区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9-01-30 13:00
政策文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详见附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详见附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3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4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5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6


 2019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依法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八)组织实施对来我区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统筹规划公安装备设施,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公安边防、消防和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本级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303 

290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46 

3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马尾区公安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紧紧围绕马尾新城建设这一发展大局,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稳定压倒一切为己任,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进攻、妥善处置,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 

(二)打防结合、创新机制,努力开创打防工作全新局面 

(三)严管严查、源头治理,全力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运行 

(四)固本强基、持之以恒,切实夯实全区公安基础工作。 

(五)严管厚爱、强化纪律,确保队伍精神面貌昂扬向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1至3-12。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预算为18230.2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30.2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230.2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人员支出762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82万元,公用支出1087.27万元,项目支出9453.2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230.2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公安)(项级科目)7584.4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本级在职人员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项级科目)624.97万元。主要用于马江一号租赁等专项支出。 

(三)执法办案(项级科目)9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专项支出。 

(四)特别业务(项级科目)2400.24万元。主要用于视频监控等专项支出 

(五)其他公安支出(项级科目)633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大楼建设工程等专项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61.5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过节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578.3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事业运行(公安)(项级科目)510.8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41.9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7.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9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87.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53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00万元,公车购置费33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4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购置减少。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马尾区公安局本级共设置49个项目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543.21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1。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2。 

3.有关情况说明 

为了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大力推进公安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增加公安信息建设,业务技术建设等专项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马尾区公安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3.78万元,比2018年增加2870.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马尾区公安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4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马尾区公安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车辆7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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