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尾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7-01-17 00:00
政策文件:


关于马尾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马尾区财政局局长 吴晓峰

 

各位代表: 

 

受马尾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马尾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工作,主动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2016年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3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5868万元,增长8.1%,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343353万元的100.1%。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129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5851万元,下降4.3%,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147653万元的87.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6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1719万元,增长17.3%,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195700万元的109.7%。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6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46010万元的100%,下降8.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73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270086万元的99%,比上年同期增收17219万元,增长6.9%。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950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116871万元的81.3%,比上年同期减收11830万元,下降11.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2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153215万元的112.4%,比上年同期增收29049万元,增长20.3%。

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81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11001万元的89.4%,下降17.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4031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506085万元的79.7%,增长27.1%。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600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55288万元的79.1%,下降8%。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4031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收入计划506085万元的79.7%,增长27.1%。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30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55288万元的66.6%,下降19.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35万元的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35万元的100%。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35万元的100%,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35万元的100%。

4、社保基金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10648万元的11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83万元的110.6%。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10648万元的111%,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83万元的110.6%。

以上财政收支数为预计数,在2016年财政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按有关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全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债务限额为8469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737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89555万元。

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50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246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08233万元,均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债务限额以内。

)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1、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

持续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启动全口径预算编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监管,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通过全面梳理财政存量资金,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规模,合计收回存量资金3978万元,100%形成实际支出。通过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节约投资61000万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围绕“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合理使用政策性银行资金,适时发行城投债,以及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模式,有效保证了青洲片棚改、琅岐环岛路、亭江防洪防潮工程等在建项目,以及琅岐自贸区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红光湖、跨境电商仓库等新增项目的资金需求。

加强债务限额管理。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争取存量债务置换,在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和降低债务成本基础上,形成了一批优质资产,为后续的征迁安置和新一轮发展融资奠定了良好基础。

全面推进“营改增”扩围工作。通过做好税制调整的政策研究、测算分析、征管衔接,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2、持续加速稳增长调结构步伐

持续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全年支出区级企业各类扶持资金21400万元,争取上级企业扶持专项资金8448万元。其中:支持实体经济技改升级支出5166万元;支持商贸企业发展支出2008万元。

积极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严格执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及时兑现各项惠企措施,有效落实了促进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5473万元;支持企业改制上市674万元;支持跨境贸易、冷链物流、手游动漫,以及总部经济发展2395万元。培育了一批符合多区叠加定位、市场竞争力强、税收潜力大的新兴业态。

3、持续加大社会民生投入

全力保障民生项目建设。全年统筹安排民生项目资金2084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4963万元,支持中小学改扩建工程及设备改善,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80元,初中每生每年1020元,高于省定标准20%;文化事业支出9852万元,实现公益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91万元,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5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创业就业财税扶持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

扎实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农林水支出24055万元,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其中:水利项目支出12575万元,有效保障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一期)、天台水库、魁岐平原河道整治等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村部建设支出3700万元;进一步提高村主干(两委)、社区两委人员工资待遇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安排农业科技推广、现代特色农业、海洋经济发展水产养殖与加工资金932万元。

持续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104国道沿江廊道景观改造、天马山休闲步道、立体绿化等项目合计投入19600万元。实施2016年度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新增税源未形成规模,财政增收的持续性不足;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平衡仍具挑战;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还不够合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国资运营仍待规范,国企改革仍需加速。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我区抢抓新一轮战略机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发展信心和改革决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品质更具活力的现代化新马尾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一)全区代编及区本级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含琅岐、保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4419万元,比上年增加20636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15013万元,增长7%;上划中央收入134795万元,增长4.4%。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4785万元,减少31225万元,下降9%。上级补助收入72357万元。体制上解支出-66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8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基金20000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3355万元,增加16051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292万元,增加12051万元,增长7%;上划中央收入99063万元,增长4.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182万元,减少30819万元,下降9.9%。上级补助收入7214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900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1771万元,转移性支出30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8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基金20000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

全区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6936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90498万元,增长7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75215万元,增长59.7%。上级补助收入7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2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2667万元,年终结余44633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6936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90498万元,增长7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75215万元,增长89.8%。上级补助收入7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57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2667万元,年终结余4311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

4、社保基金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67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083万元。

(二)2017年财税工作重点

1、围绕重点领域建设,持续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一是提高科学税源征收水平,确保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努力做到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二是有序推进土地出让计划,为现有在建及新开工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通过PPP模式、政府采购模式、争取上级新增债券等措施,多渠道解决新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四是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挑战。一是进一步落实省市区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引导效应;二是加大新兴企业的培育力度,采取贴息、补助、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型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持续加大对现代物流、金融、商务、商贸、旅游等产业支持力度,加速物联网产业发展,发挥城市综合体集聚效应,提升商贸业态,推动新的经济动能不断涌现;四是深化小微企业的培育工作,促进中小微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加速发展金融业,鼓励专项产业基金落户我区,形成规模效应。

3、围绕社会事业短板,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排教育支出83566万元,持续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3万元,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创业就业财税扶持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0405万元,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投入。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5717万元,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平安马尾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2773万元,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继续推进“幸福家园”建设,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围绕重点改革领域,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和预算单位支出进度通报机制;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硬化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查,严格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持续加速国企改革步伐,大幅提升国资运营效益;六是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审查意见,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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