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区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8-08-13 09:22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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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区(含保税、琅岐经济区)财政收支决算

二、区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三、区本级财政收支变动情况

四、区本级支出结转情况

五、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六、重点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情况

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九、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马尾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区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全区(含保税、琅岐经济区)财政收支决算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全区收入合计55332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41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4.62%,比上年增加24807万元,同比增长17.34%;

上级补助收入16404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41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1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780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42235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475万元;

调入资金34423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3万元。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全区支出合计51511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875万元(含省市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下同),比上年增加80029万元,增长23.01%;

上解省市支出-3435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87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375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796万元。

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38216万元,比上年减少4019万元。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全区收入合计728205万元,包括:

政府性基金收入42365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5.16%,比上年增加20461万元,增长5.07%;

上级补助收入2200万元;

上年结余51925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020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

调入资金223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全区支出合计721676万元,包括:

政府性基金支出471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40万元,增长31.06%;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201万元;

调出资金358万元。

3、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6529万元,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0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317万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收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74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75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1856万元。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40万元,支出1259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24万元。

二、区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区本级收入合计471079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5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5.19%(2017年体制调整收入划转镇街);

上级补助收入15869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41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1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429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36989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1475万元;

调入资金-21510万元;

下级上解收入153870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区本级支出合计438830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679万元(含省市专款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下同),比上年增加86031万元,增长30.76%;

    上解省市支出-12789万元;

补助下级支出3153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878万元,专项补助25654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87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375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533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32249万元,比上年减少4740万元。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区本级收入合计725052万元,包括:

政府性基金收入42355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5.14%,比上年增加20363万元,增长5.05%;

上级补助收入2200万元;

上年结余4887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020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

调入资金223万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区本级支出合计719636万元,包括:

政府性基金支出4284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380万元,增长41.37%;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201万元;

补助下级支出40623万元;

调出资金348万元。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5416万元,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0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317万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收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74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75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1856万元。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40万元,支出1259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24万元。

三、区本级财政收支变动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变动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数比预计数减少1万元(详见表九)。

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比预计数增加893万元(详见表十)。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决算数一致(详见表十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预计数增加222万元(详见表十四)。

收入项目是由于上下级结算造成差异;支出项目是由于年终各项支出进行核销调整和账务清算调整造成差异。

四、区本级支出结转情况

部分省市专项补助资金下达较迟,致使年终结转指标的支出较多,通过压减等措施,结转指标从年初的36989万元到年底的32249万元,减少了4740万元,2017年财政支出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年终结转的支出项目主要有: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结转336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336万元;

2、国防支出项目结转23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23万元;

3、教育支出项目结转21551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1572万元、本级财政结转19979万元(主要有教育费附加收入结转3754万元,从土地计提的教育资金16225万元);

4、科学技术项目结转363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363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结转495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495万元;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项目结转509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509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目结转231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23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项目结转592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59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项目结转1639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1639万元;

10、农林水支出项目结转889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889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项目结转4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4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目结转2346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2346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目结转2288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2288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项目结转981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98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项目结转2万元:省市专项补助结转2万元。

    五、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区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4543万元,比2016年增加25147元,增长21.0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5114万元;专项补助资金4942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详见表十七)

区本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下达各镇(街)资金26857万元,比2016年减少8706万元(其中:通和路改造、平安路改造、八一七路改造项目债券转贷资金15300万元),下降24.48%(主要是债券转贷资金减少)。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303万元,减少966万元,下降42.57%,主要是通过2017年体制调整,将部分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转化为支出基数,增加镇街支出基数2022万元,减少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专项补助25654万元,减少7640万元,下降22.95%,主要是债券转贷资金减少66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国防、一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国土海洋气象等。

六、重点支出情况

2017年区级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其中公共安全、城乡社区、科教文卫、农业、社保等重点支出共计267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46%,具体是:公共安全支出25971万元,执行率99.71%;教育支出72496万元,执行率77.08%;科技支出11528万元,执行率96.95%;文体支出21404万元,执行率9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7万元,执行率95.23%;医疗卫生支出23065万元,执行率98.82%;节能环保支出3249万元,执行率84.59%;城乡社区支出60061万元,执行率97.2%;农林水支出26871万元,执行率89.47%;交通运输支出4326万元,执行率99.77%。

七、“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3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9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11万。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4万元,减少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8万元,减少613万元;公务接待费70万元,减少26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经省财政厅批准,核定本区2017年底的政府债务限额为904532万元。经省财政厅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审核,截至2017年底,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19364万元(均为区本级债务)(详见表十八)。

九、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全区财政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等影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科学理财,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落实企业扶持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大实体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清理降低涉企收费,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强后劲。二是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启动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建设和运作,加快推进基金小镇运作。三是加快扶持企业上市和总部经济发展。四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机制,跟进上市企业股权动态,加强税源监控,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入库。

(二)向全方位纵深推进,持续深化财税各项改革。一是完成新一轮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调整,配套出台了财税收入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了镇街、园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二是开展全区往来资金及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单位往来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推广应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无纸化”。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评审力量,完成了评审机构库的调整征信,出台了评审机构管理规定, 规范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取费标准。五是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强化惠民资金监管,将扶贫、低保补助、五保补助等惠民资金纳入平台管理。六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覆盖率管理考评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七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

(三)围绕社会民生补短板,确保各类民生项目建设。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改扩建工程、消防设施改造及教学设备改善需要,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经费保障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落实创业财税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吸引各类人才创业就业实现公益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开展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持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现代特色农业、海洋经济发展、水产养殖与加工、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村主干(两委)、社区两委(工作站)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

从决算结果和审计情况看,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经济企稳基础仍不牢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二是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三是项目进展参差不齐,支出进度不够均衡;四是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高,绩效意识仍需加强等。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方面的原因。我们将认真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培育壮大财源税源,提高财政收入中的税性收入比重和可用财力比重,促进财政良性发展。二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狠抓预算支出进度,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中长期财政规划工作,完善项目库储备,加强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与部门预算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衔接,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和可行性论证。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举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到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五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六是积极跟进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市与区的财权与事权责任划分改革,为进一步理顺各层次财政管理体制打好坚实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批准。

来源:马尾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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