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罗星街道 时间:2024-01-09 0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罗星街道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马尾区政府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www.mawei.gov.cn/)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星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682085,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17号观海国际,邮政编码:350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办事处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全面做好我街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街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如下总结:

  (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3. 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4. 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水平:组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街制作政府信息56条,主动公开信息56份,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6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民生信息的公开,如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信息。同时,我们还及时公开了行政机关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信息8条;3.债权债务、筹资筹劳信息8条;4.抢险、优抚、救济等信息20条,5.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信息8条;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情况信息5条;7.其他主动公开信息4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街收到6份依申请公开,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要求街道依法重新作出依申请答复。行政诉讼2件,1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1件被依法纠错重新做出答复。

  (五)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加强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了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功能,提高了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还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确保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1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2. 改进措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全街道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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