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琅岐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mawei.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团结路133号;邮编:350017;电话:0591-83901622;传真:0591-83901620)。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现将我镇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镇高度重视机构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时限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对职能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镇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撰稿解读,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解读形式。“六稳六保”是《政府工作报告》的关键词之一,我镇要点焦距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的政策发布解读,致力于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2020年度,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办公、公开办事,“12345”便民呼叫中心诉求件累计受理市民有效投诉件607件,已办结603件,正在办理4件,所有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率100%。2020年度,我镇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均为0条。历年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均为0条。
5.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紧密联系区政府数字办政府门户完成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镇政府后台网站的管理,及时搜集、查阅人民群众的咨询、举报信息,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好互动。及时完成内部电子公开栏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事任免、农村工作、机构建设等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数47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5条,占35.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类1条,占7.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类1 条,占7.1%;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类2条,占14.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5条,占35.7%。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 2020年度,我镇受理申请的数量为0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的数量为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工作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及时完成内部电子公开栏建设,同时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报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方便公众查询。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均做到及时公开到位,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已及时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五) 监督保障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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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3 |
20 |
56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5 |
244328.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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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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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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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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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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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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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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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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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 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主动性、及时性等方面比较薄弱。
(2) 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让工作人员了解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涵,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树立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与积极打造“阳光政府”的理念。
(2)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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