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马尾区住建局编制。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马尾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12层;邮编:350015;联系电话:0591—63198923;电子邮箱:717253373@qq.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020年区住建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通用目录清单编码共计42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公共服务9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的马尾区网上办事大厅住建局版块公布,办事指南中的内容确保做到五级十五同。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结果的公示公开工作,今年审批的资质安许项目均在审批系统上直接公开,行政审批系统内的审批结果在福州信用体系网上公开。全年企业完成信易批注册213家,上报企业信用承诺函1600余份。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要求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我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关于区住建局职责的内容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5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事项90项,行政处罚事项13项,双随机通报10条,信用动态17条。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①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4条;住房保障信息34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67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6条;社会救助信息44条;棚户区改造信息11条;市政建设信息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0条。
②2020年全区共有1117套公租房,面积共计54627.29平方米,已配租1097套,空置20套。
③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本级以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共落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办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采编并发布马尾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12期;受理建设工程计价与定额问题解答46次;截至12月底共回复涉及房屋征收、质量安全、资质审批、燃气安全、物业管理、道路管网改造、灯光夜景等民生方面2995条热点舆情,其中咨询类316件、求助类72件、投诉类2563件、建议类44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369次,累计扣减施工企业信用分1785分。按照区审改办布置要求,调整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网站上公开了70条监管信息。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2020年,住建局在行政审批工作上致力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疫情期间执行“不见面审批”等各项制度,推进简政放权。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业务共计33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84件,增长率为219.5 %;自贸区行政审批及其他业务事项3039件。
推进无纸化审批。办理无纸化资质审批2005件,无纸化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127件。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在区政务网公开信息34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3条;扶贫、社会保障实施情况5条;规划计划2条;应急管理2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2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情况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310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住建信息。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向社会广泛公开我局住建信息情况。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共发布社会关切的信息13条。数字城管巡查件32件,整改完成率100%,通过12345市民服务平台答复咨询投诉件2995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其中: “不予公开”的件数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1件、“补充信息”的件数1件。历年累计受理申请48件。
2、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0件,历年累计6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推进、有效协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五)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网站、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渠道及时报送公开信息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以供市民查阅,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除标识化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9 |
+2 |
9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1 |
30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5 |
0 |
1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026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我们将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工作更公开、更透明、更高效,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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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福州市马尾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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