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马尾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档案馆大楼77号1602室,邮编:350015,电话:88027719,传真:88027729,电子邮箱:mwqwhtyj@163.com)
一、 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按照新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共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除标识化处理。
3、及时调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推进、有效协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签阅后在网站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4、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围绕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我局通过举办2020年马尾区新春文化旅游节活动、“迎世遗、逛古厝”船政文化季、纪念沈葆桢诞辰200年、“云游船政 全景研学”等旅游活动,打造“旅游+”“+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推进马尾区全域旅游发展。
2、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我局实行全文公开。今年新增答复20件提案办理,其中包括人大议案6件和政协议案14件,办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按照区审改办布置要求,调整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网站上公开了2条监管信息。
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1、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按照省、市、区审改办的要求,对省网、市网、权责清单梳理平台的业务事项进行多次的调整,本年度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6件。窗口人员均按照受理流程及时、热情、从速从快地办结了各项申请业务,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2、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59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今年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答复172条群众诉求,满意度良好。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积极配合区数字办编制目录归集,整合信息系统。
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严格落实相关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相关条例要求全面梳理我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依托“6.27宪法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充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在区政务网公开信息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773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0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文体旅信息(http://www.mawei.gov.cn/)。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向社会广泛公开我局文体旅信息情况。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12345市民服务平台答复咨询投诉件172件,答复率100%,数字城管巡查件3件,整改完成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0年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历年累计受理申请2条,其受理方式为网络提交。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已答复1条,已答复中:“无法提供”的件数1件。
3.2020年 “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朱家宅设计方案。无法提供的原因: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转给相关部门。
4.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 年我局无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2 |
36 |
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2 |
0 |
2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8350285元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政策解读专业化程度不高,政策解读规范化制度体系不完善。政策解读中专家解读较少,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缺少解读文件的意识,还存在主动解读不足、解读形式单一、解读随意性较大、效果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人力“不够足”,工作培训效果不显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政务公开部门中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很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同时兼顾多项工作;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体系还不够完善,培训效果不显著。
三是公开平台还有待进一步整合,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在网站上公开信息较多,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不足,也给公众查找信息带来不便。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主要依赖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之间个人化的互助和沟通交流达成,而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同合作机制。
四是创新创优工作动力不足,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欠缺,未能从工作创新中提炼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方式方法,创新创优成果转化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升抓手的效率效果不明显。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不是简单的文件发布,而是要做到公开、解读、回应的三位一体,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以政务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以基层培训为主,开展政务公开系列培训活动。组织好案件会审会、工作片会、交流会和研讨会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融合应用。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功能开发与整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打通数据接口,实现单一平台录入、多平台发布,优化信息传递流程,形成政务管理的大数据系统,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来提升治理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研究。依托理论优势,结合实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结具有本地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基于公共价值视角的政务公开体系,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的实践对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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