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商务局 时间:2022-01-18 1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州市马尾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现予以报送。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马尾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尾区星达路2号旧地税大楼7楼,邮编:350015,电话:0591-63150501)。

  一、总体情况

  商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部门对信息发布审查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对拟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商务局栏目下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2. 为进一步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我局制定了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报送任务,建立信息考核制度。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实现信息共享。

  3. 及时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确保一一对应。将重点领域公开纳入年终检查,作为重点事项,重点任务,及时对照要求,开展督查整改。召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推进会,对照目标任务,逐个点评,逐条分析,逐项讨论,进一步明确不足和短板,扎扎实实推进要点工作的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派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从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数0件,我局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商务局栏目,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2021年共向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21份,方便公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商务局栏目下设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等4个类别的目录,并在每个类别下及时更新上传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分类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照新条例要求,我局认真抓好办事公开工作,成立了办事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制订了本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明确各类应公开信息范围公开渠道、办理事项目录及各事项的办事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方面,对于群众关切的重要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增加公开数量;二是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及时更新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使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二是对照条例,结合商务工作的特点,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需要另行说明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