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时间:2018-01-15 16:4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马政办〔201795)以及2017年度马尾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mawei.gov.cn /)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马尾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63198936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办法》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马政办〔201795)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民政工作的宣传,规范民政事务办理程序,提供完善、准确的办事流程和查询制度,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过程事项,让社会公众不断了解和支持我区民政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根据《条例》,2017年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公开信息,加大宣传,增强力度。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领会,做到入脑入心。强化领导、依法规范、及时便民,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明确责任,对本局及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督导、落实,突出专项经费发放、行政审批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力落实完成本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民政系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权威科学解读,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并移交档案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二是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继续对年度预算、决算和专项经费发放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三是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不断调整和更新局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等内容,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并接受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我局原有机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并高效运行,依照文件要求,不断加强与数字办沟通联系,对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子站进行清理、整合,经办人员切实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更新,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定期检查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软环境治理、行政效能有机地结合。本年度我局的工作动态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民政部门预算、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等有关政府信息,并报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存档,公众可以随时查阅我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教育,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学习了包括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以及政策咨询等相关文件精神,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按照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挂靠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民政业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各科室对需公开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签批后,上传至门户网站,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区里主办的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及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2017年无工作经费投入。历年来也没有工作经费投入。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继续做好“中国马尾”门户网站的保障维护工作,主动将我局应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到“中国马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获取。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作生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档案馆,供群众在第一时间获悉使用我局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30条,其他形式公开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形式有: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马尾区档案馆、马尾区图书馆、马尾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栏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尚未开通政策解读栏目。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信访条例》,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信访事件的具体情况,合情合理进行解决和办理,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事项事事有书面处理意见。“12345”件69件,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参与2017年下半年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针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民政热点问题进行解释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局2017年度受理0件依申请信息公开。历年来共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7年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已答复0件,待答复件数为0,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为0、“部分公开”的件数为0、“不予公开”的件数为0、“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为0。历年来共处理完毕依申请公开的信息3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2017年无经申请人申请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历年来也没有收到申请但“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来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表达方式有待创新。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多。三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程序不够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践行民政为民的宗旨。主动加强公开内容的创新性,让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容易被公众所了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全力为马尾区广大群众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提供更加全面和便捷的服务。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程序更加完善,提高公开时效的同时内容也更加严谨。我局也将继续加大在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附后)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9 

6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9 

6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3 

       3.信函、传真 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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