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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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6-11-25
  • 标    题: 马尾区民政局2016年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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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马尾区民政局2016年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反馈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1-25 1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文件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力度,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加大民政重点领域和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等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报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存档,公众可以随时查阅我局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我局在局办公楼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政务消息,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截止2016年11月20日,我局主动在马尾区门户网站主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52条。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发布与本单位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了信息解读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至11月20日,我局在马尾区门户网站民政局子站公开政策文件33条,便民解答39条。现已全数迁移至马尾区门户网站主站。

(三)主动公开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和部门、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要素在马尾区门户网站主站。并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2016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共公开此类信息19条。

(四)发布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共4条。

发布本单位及直属单位人事任免、招考、表彰等相关人事信息,共3条。

(五)在马尾区门户网站民政局子站发布社会保障、老区、老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共17条。现已全数迁移至马尾区门户网站主站。进一步增强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子站建设,对相关栏目及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优化。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围绕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相关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已取消、下放、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所有行政费用全部纳入预算,夯实预算公开基础。重点公开了《2015年度马尾区民政局部门决算说明》、《马尾区民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马尾区民政局部门预算说明》、及《马尾区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包含每个季度城乡低保金和农村五保金的发放情况、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情况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及救灾优抚工作等。

1)、目前共有城乡低保户1025户1825人、五保户32人,1-11月共发放城乡低保金828.04万元、发放五保补助金30.18万元(含提标部分)、发放低保高龄补贴21.97万元、发放物价联动机制资金67.13万元、发放春节过节费69.6万元、发放面值为500元的春节节日食品券2089张共计104.45万元;中秋节节日食品券1087张共计90.35万元、发放上半年电费补贴4.61万元。积极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1-11月份及时退出低保300户656人,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2016年资助参保参合2905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1万元;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共救助3472人次,累计救助金额79.69万元。

3)、临时救助范围持续扩大。作为福州市“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今年1-11月为5名 “救急难”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08万元。针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济,为121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4.68万元。落实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制定的马尾区外来务工人员困难临时救助政策,针对我区户籍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共救助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8万元。

4)、重度精神病人救助。今年1-11月共救助重度精神病人26人,发放救助资金17.19万元。重度残疾人救助。自2016年1月起,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补助范围,由民政局统一按月进行社会化发放。生活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通过重新摸底审核认定,需发放生活补贴的残疾人912名,今年1-11月发放生活补贴130.81万元。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护理补贴,需发放护理补贴的残疾人626人(其中一级256人、二级370人),今年1-11月发放护理补贴47.21万元。

5)、社会救助和留守儿童救助。及时完成各类求助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城区路面救助督查、跨区域救助护送等工作任务,今年来共救助841人次、发放救助金16820元,基本杜绝了我区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现象。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各镇(街)民政工作人员参与,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对入户情况登记造册,摸底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

6)、救灾救济。扎实开展区内避灾点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督查工作。今年5?12继续举行了民政政策法规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图片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2016年1月至11月共发放救灾资金4.25万元。

7)、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定期抚恤补助,规范各种定补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革命“五老”人员和革命五老遗偶定期人员生活补助费68.2万元、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390.5万元、发放城乡物价联动生活补贴12.33万元

以上信息我局已主动公开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估工作以及年检结果。其中,全区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共5家,共对39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7家,社团换届1家。此类信息我局均主动公开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共15条。

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了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了0起依申请公开。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我局经办人员积极参加了区数字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教育,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学习了包括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以及政策咨询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的公开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以及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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