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交通局 时间:2024-01-10 09:4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由马尾区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尾区君竹路30号;邮编:350015;联系电话:0591—83985116;传真:83999306)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局按照区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5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有:交通行政监督检查情况的信息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4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www.mawei.gov.cn/

  (2)在马尾区档案局、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23年没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23年通过12345市民服务平台答复咨询投诉件663件,通过12328福建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系统答复咨询投诉件39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2023年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历年以来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3年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历年以来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23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历年以来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及时调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根据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完善平台的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规范平台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构建长效机制,畅通公开渠道,通过马尾区政府网站、档案局、图书馆等渠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信息,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五)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分解政务公开任务,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增强技术保障力量。2023年,我局共落实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区政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开数量不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多、质量不高、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开信息的收集处理、及时上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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