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了《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查询下载。若需要咨询或了解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可联系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地址: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八层;邮编:350015;电话:83682080;传真:83685933;电子邮箱:mwsslth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落实马尾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1年,我局及时主动更新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公开37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历年累计公开95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3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及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7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在我区门户网站主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发布,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网站公开,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二是通过报刊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在报刊媒体上刊登。三是通过现场公示发布信息。为加强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在现场张贴。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不涉及需要政策解读的相关文件。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12345诉求件及信访件的形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共答复了777件12345诉求、信访件,及时回应民众的诉求。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我局2021年累计受理申请数量2件,历年累计数量68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受理及信函、传真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信息以及土地征收信息。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按规定答复件数2件,待答复件数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2件,“部分公开”的件数0件,“不予公开”的件数0件,其他类型答复的件数0件(政府信息不存在)。
3.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7件;行政复议历年累计数量1件,行政诉讼历年累计数量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上传政府工作动态。按照全面、具体、真实的要求,公开政府和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详细全面地公开信息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做好常态化信息更新,丰富信息资源。对机构改革之后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管理机构、内设机构等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更新。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通过微信工作群,加强日常交流,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1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无扣分情况,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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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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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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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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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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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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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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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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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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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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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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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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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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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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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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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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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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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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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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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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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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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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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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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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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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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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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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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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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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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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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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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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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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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4 |
2 |
0 |
1 |
7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相较之前有较大幅度地提高,但离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科室对新修订的信息公开目录理解不够透彻,导致某些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今后要持续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深刻领悟修订后的信息公开目录,并落实到相关科室,专人负责,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增强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二是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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