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马尾区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时间:2022-01-11 10:2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马尾区公安局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统计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wei.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邮编:350015,电话:83683199)。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87条,其中202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包含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历年来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情形,对全年制发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公开工作,落实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及重大事项公开,完善信息的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更新及时和公众查询便利。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目录等内容进行实时更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拓展补充,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我局积极配合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专栏的日常保障。同时,所制作的政府公开信息均通过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对外开放查阅。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建设,利用“马尾公安微博”“马尾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微博微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政务(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653

行政强制 

17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70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不够清晰,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较为单一,未针对《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情形进行深入学习、对制发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摸排,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相对滞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目前均为兼职负责,未经过系统性培训,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性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改进措施: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础性制度,将公开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流程监督。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重视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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