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无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17-01-05
- 标 题: 马尾区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无
- 发布日期:2017-01-05
- 有 效 性: 有效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马尾区公安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并附指标统计表。本年报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马尾”网站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56号,邮编:350015,电话:8368319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马政办〔2016〕94号)等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亮点和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做好季度、年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和本局实际,捋顺并完善工作机制,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同时以互联网为载体,以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为支撑,着力构筑公安网络媒体新阵地。通过马尾公安公众服务网、马尾公安政务微博、防诈骗APP等网络平台,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拓宽警务公开渠道,密切警民联系,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树立起新时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马政办〔2016〕94号)相关要求,我局结合本局实际,分别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并下发了《马尾区公安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马公综〔2016〕135号)文件,明确责任分工,逐项确定了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任务细化落实。并分别于9月5日、11月20日前将前三季度和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切实完成了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2016年充实调整了以区局局长潘德璋任组长,纪委、指挥中心、政工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同时确定区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四)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专项经费投入。
(五)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榕公综〔2016〕165号)要求,做好各项公安政务(警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市公安局《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和“谁履职、谁公开、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六)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一是依托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马尾公安公众服务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公开涵盖交警、治安、出入境等各方面的政务信息资源。二是依托在马尾区档案局和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三是通过公安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公安动态,并注意收集公众的反馈意见,形成警民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5条,其中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他应主动公开类8条,占36.36%,工作动态类14条,占63.6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二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马尾”网站)上公布
2. 在马尾区档案局和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公安宣传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加大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持续扩大我区公安工作宣传面。做好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运行保障工作,不断优化健全办事项目,服务于民。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组织专人从事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实时搜索收集辖区政务舆情信息,提高搜索的实时性和广泛性。并利用系统智能搜索功能时刻搜索网络死角舆情信息,确保政务舆情动态全面、实时。我局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在发现重要政务舆情后,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对政务舆情信息发表准确权威信息,从而让网民能够了解事情的真实性,以免谣言误导网民的判断,引发社会的恐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截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2016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在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中,已答复的1件,其中,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案和提起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与了解。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健全和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界定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督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同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公安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2 |
20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2 |
20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2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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