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年第3号
日期:2023-05-06 08:39
政策文件: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开发区长安片区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0.1342公顷

  2.征收土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亭江镇英屿村。  

  4.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排水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9日由亭江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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