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2023年第1号
日期:2023-01-19 16:44
政策文件: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我区大部分区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市森防指要求,区政府特下达2023年第1号禁火令,从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5日,在全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各镇(街)应当立即开会部署,采取超常措施,开展宣传,落实护林员全员巡护,开展隐患排查,严控火种进山,严禁野外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区林业主管部门、应急部门要组织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通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禁火令期间出现违规野外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禁火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0591-83681780、12119、0591-83681407。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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