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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2020年第25号

日期:2020-11-12 15:31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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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阳光学院七期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3723公顷(约35.6亩)。

  2.征地范围:东至 :绿地 、西至 :绿地、南至 :市政道路、北至 :市政道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马尾镇朏头村                                  。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高等院校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3日由马尾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马尾区人民政府委托马尾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阳光学院七期)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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