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3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日期:2017-04-26 16:09
政策文件:

    3月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0.7%;死亡16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23.8%;受伤37人,同比增加16人,上升76.2%;直接经济损失0.9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42.5%。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8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60.0%,死亡8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33.3%。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23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20.7%;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减少46.7%;受伤37人,同比增加16人,上升76.2%;直接经济损失0.9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42.5%。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二、1-3月份事故情况

  1-3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60起,同比减少29起,下降93.5%;死亡30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25.0%;受伤59人,同比减少22人,下降27.1%;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同比减少14.7万元,下降82.8%。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1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83.3%,死亡12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71.4%。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49起,同比减少34起,下降40.9%;死亡18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37.9%;受伤59人,同比减少22人,下降27.1%;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同比减少14.7万元,下降82.8%。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从总体来看,全市第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3月当月部分行业事故频发,接连发生建筑施工高坠3起、死亡3人,工业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3人,渔船事故3起(其中1起商渔船碰撞, 2起“三无”渔船事故)、死亡1人、失踪2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深入学习宣贯《意见》,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一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贯彻方案。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系统学习,广泛宣传发动,全方位解读和宣传《意见》的主要精神、主要内容,学深吃透《意见》精神。特别是要发动企业来学,真正把企业担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要抓紧制定我市实施意见。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对《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

  2、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工作

  4月6日至5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巡查组对我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在实地巡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同时,将抽查市、县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并受理信访、开展实地暗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自查,做好巡查前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市安办做好协调联络、后勤保障、信访交办件督办等工作,对巡查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

  3、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全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建设,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按照《福州市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抓紧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具体方案。二要突出特殊时段的安全监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专项行动。三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加紧首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治验收。各地要继续抓紧摸排本辖区安全隐患点,建立第二批县级隐患点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挂牌督办,推动隐患的全面整治。


来源:福州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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