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日期:2020-09-11 16:08
政策文件: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62个,比2013年末增长43.9%;从业人员5.74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21.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62个,占8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8个,占7.3%;外商投资企业52个,占7.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个,占全部企业的0.6%;集体企业9个,占1.4%;私营企业450个,占6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5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7.4%,外商投资企业占2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04%,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27%(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62

57390

内资企业

562

29762

  国有企业

4

27

  集体企业

9

60

  有限责任公司

83

7627

  股份有限公司

16

6569

  私营企业

450

1547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8

15720

外商投资企业

52

1190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个,制造业64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个,分别占0.2%97.7%2.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9%8.2%7.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2%,制造业占9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5%14.4%11.2%(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62

5739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农副食品加工业

92

5513

食品制造业

22

207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

716

纺织业

11

1131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

22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6

834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8

385

家具制造业

11

1663

造纸和纸制品业

19

65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40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1

9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

341

医药制造业

17

130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

65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8

344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1764

金属制品业

22

1805

通用设备制造业

40

5251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

1175

汽车制造业

13

31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8

171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8

828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9

6444

仪器仪表制造业

18

2923

其他制造业

16

6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4

72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

2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6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258

    因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故“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化学纤维制造业”数据不予公布。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7.1亿元。负债合计34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7.2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7.1

344.8

827.2

农副食品加工业

39.3

20.0

128.7

食品制造业

13.2

6.5

20.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2

4.9

11.6

纺织业

6.2

3.8

24.2

纺织服装、服饰业

0.9

0.4

0.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8.7

2.2

49.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8

1.1

4.2

家具制造业

3.8

2.2

23.6

造纸和纸制品业

5.7

4.7

13.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7

1.0

1.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

0.5

9.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1

3.5

4.6

医药制造业

2.9

0.9

0.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1

0.0

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4

1.7

9.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1.4

19.8

4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3.4

50.1

62.0

金属制品业

39.6

19.8

28.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14.2

32.8

61.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4.1

7.8

18.9

汽车制造业

1.4

0.3

1.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3.2

27.3

10.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7.7

60.3

133.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2.3

58.0

112.0

仪器仪表制造业

21.9

6.8

52.5

其他制造业

0.2

0.2

0.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2

0.8

0.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9

1.4

0.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6

1.0

1.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7

5.1

1.2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饲料

468771

方便面

56142

饮料

844365

38758

皮革鞋靴

万双

4491

人造板

立方米

216133

家具

6200600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平方米

2111228

铝材

391115

民用钢质船舶

载重吨

124256

锂离子电池

万只

27632

打印机

万台

130

电视接收机顶盒

万台

250

光电子器件

万套

2560

电子元件

万只

19910

工业自动调节仪表与控制系统

万台()

173

光学仪器

万台()

506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962个,从业人员11776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2倍和108.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58个,占99.6%。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87.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私营企业占47.8%(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62

117760

 内资企业

958

117434

    国有企业

2

291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10

60472

    股份有限公司

6

282

    私营企业

838

56325

 外商投资企业

4

326

注:因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故“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数据不予公布。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8.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2%,建筑安装业占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4.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3.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5%,建筑安装业占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3%(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62

117760

 房屋建筑业

466

9795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94

12302

 建筑安装业

67

356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35

39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4.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8倍。负债合计49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8.9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594.7

491.7

478.9

 房屋建筑业

489.7

420.9

388.2

  土木工程建筑业

67.1

42.3

59.2

建筑安装业

25.0

18.4

14.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2.9

10.1

17.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来源:马尾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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