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26 16:06
政策文件: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45号 )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5〕36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目的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普查的范围、时间和内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加强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既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将成立马尾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广电局等部门。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综合类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方面事项,由区农林水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依法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土地方面的事项,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和协调;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镇(街)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切实做好普查工作保障和宣传动员 

(一)确保经费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农业、农村人口和村居数量情况,结合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2016年度及相应年度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绝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区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金额不低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的补贴标准。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二)用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农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坚持依法普查。区监察、司法部门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四)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五)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强化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可信。 

附件:马尾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马尾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洪霖  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严艳鸿  区管政办副主任

黄忠春  区统计局局长

阮  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前进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勋泉  区农林水局副局长

林壬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舒复红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王  栋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沁涧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永忠  区广电局副局长

高君炜  区统计局副局长

檀遵仕  区统计局农调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农调队队长檀遵仕兼任。

来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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