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3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6-17 10:30
政策文件:

尊敬的陈成枝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民企从“把生意做合法”提升到“做着合法生意”平台搭建的建议》(2315号)已收悉。我们认为委员提案是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远见卓识,也是对企业合规经营,合法发展的重视。我局紧扣推进法治建设主旋律,就您的提案召开办公会议,专门讨论研究。现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企业合规经营,是企业有效识别、防范、应对可能发生的刑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建立起的治理体系,也是企业和企业家维持自身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的应有之义。您和您的企业长期聘请律师团队应对法律风险,调整管理计划,是正确且前瞻的商业发展思维。诚如您所言,民营企业发展尚面临诸多困难,所涉牌照、券商、交易支付、财税、知识产权等专业问题方方面面,企业合规建设所需不仅是熟悉法律法规等强制规定,还要了解行业规则、国际惯例、商业标准、内部运作等习惯性规定。同时,不同企业合规动因、需求不同,合规体系建设的设置、侧重也大相径庭。从企业个体来看,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是涉及细节繁多的治理工程;从整体层面来看,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是协同程度极高的营商环境优化。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2020年3月起,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您“做合法生意”的朴素想法和国家法治建设理念不谋而合,也使我们开始关注此领域。虽然马尾区虽暂未列入试点区域,开展协同治理还有阻碍,但我们紧盯国内营商环境标准和自贸区改革发展方向,积极关注试点地区改革进度和成果,启发思路积累经验。近年来,区司法局也注意到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发展趋势,持续抓紧“法治企业”创建,提升企业经营者、重要岗位人员的法治信仰,鼓励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已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职务违法及职务犯罪风险防范》等主题讲座3场次,刊发企业刑事合规主题宣传册1期。

  最后,再次感谢委员秉持“法律至上”的理念,将企业发展置于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考虑。您的提案将鞭策我们持续关注民营企业发展,在后续工作中,区司法局会继续立足职能,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的作用,在广大民营企业中培育合规经营的法治意识;注重倾听企业意见,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精度准度和能力水平;鼓励和调动律师资源为企业提供合规服务,定制合规管理计划,为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贡献“良法益策”。

  区分管领导:张文

  单位主要领导:汤大钊

  经   办   人:林靖

  联系电话:136*****092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2022年6月14日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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