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32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7-06 15:03
政策文件:

  黄贞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园区内企业建设使用多层高标准厂房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作为全国首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集国家级高新区、福州新区核心区、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为一体,拥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电子信息·物联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各类工业产业用地是我区经济发展和腾飞的重要载体,在我区各类用地布局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近年来我区投入大量的土地、资金用于发展工业企业用地,而我局作为各类用地统筹规划的龙头,对预留工业企业用地,合理规划和切实保障工业企业用地,起着关键作用。 

  1、优化产业用地布局,预留工业用地空间。在新一轮启动编制的马尾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明确我区各类工业产业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四片区工业产业用地占比,划定工业产业用地控制线,细化产业基地功能分区和用地结构,引导产业集聚。目前,编制成果中已规划预留工业用地 775.9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52%,规划重点打造快安滨江、马尾中钢船政等商业商务集聚区、快安高新园区、马尾保税港区、长安出口加工区、长安投资区、东岐建材产业园区、两高智造产业园等产业园区。 

  2、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开发强度。近年我区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局牵头陆续出台了《马尾区保障项目用地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榕开〔2019〕4号)、《马尾区工业用地项目增容标准认定审批机制实施意见》(榕马政办〔2022〕17号),市政府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及监管的实施意见》(榕马政办〔2022〕36号)。政策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鼓励其利用自有用地提升改造,用地容积率上限由1.6增加至不超过3.0,具体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工业建筑高度由传统24米调整到原则不超过50米,建筑密度高限控制在45%,折算成工业用地厂房平均层数由3-4层提高到6-7层,这与委员所提鼓励企业建设多层(4-6层)高标准厂房建设的建议不谋而合。 

  目前,我局完成了龙净环保、飞毛腿工业园、星云电子、新能源产业园(原东联纸业)、博大生物、福新安精密、联东U谷、万洋众创城、大昌生物、和盛二期、华闽深冷食品加工、华丰贺氏、源洪、御金保宏等一大批工业项目调规及增容建设审批程序。同步,我局还通过对低效用地和空闲厂房进行整合,规划建设了一批多层高标准厂房,如新能源产业园(原东联纸业)、联东U谷、万洋众创城等项目,以满足区内中小企业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83689254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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