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23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7-06 15:02
政策文件:

  林武委员:

  《关于缓解群众电动车充电难问题的建议》(第23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车作为群众日常出行的一种便利化交通工具,其充电难问题关乎民生,同时也是对城市建设和服务水平的考验。近年来,电动车充电桩数量不足、管理缺失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思考。 

  从国土空间规划角度,目前快安、马江及长安片区控规中预留有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7.96亩,可将电动车充电桩纳入规划建设。 

  从规划审批角度,结合实际社会需求,我局在新建及改扩建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依据《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并参照第一百一十六条,建议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从建设成果角度,新建住宅非机动车充电根据使用需求由管理单位牵头配置,目前招商雍景湾一期配建11个、二期10个;世茂上德郡配建30个,仙芝郡100个。其余新建住宅亦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置。 

  对于老旧小区及公共区域增设充电桩事宜,我局会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充电桩增设的规划设计指导工作。相信在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电动车充电难问题可以得到逐步解决!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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