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3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7-04 17:54
政策文件:

  民盟马尾工委:

  您提出的《关于磨溪河岸绿了,灯亮了,水更要清的建议》收悉,其中,分解给我局的工作是“加强对上游及两岸工厂企业污水排放进行监控及整治”,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周边企业基本情况

  磨溪河上游及沿岸企业有福建坤兴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中华映管公司)、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州新亨通玻璃有限公司等。

  1、福建坤兴海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品加工、冷库储藏,在104国道以北污水管网未建设之前,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磨溪,2020年6月该污水管网建成,在我局督促下,坤兴公司于2020年8月对排污口进行改造,将原有的排污口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

  2、福州华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液晶产品生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因历史原因,生产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磨溪。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池装备制造,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

  4、福州新亨通玻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加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未排放;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

  二、企业监管情况

  1、督促排入磨溪的企业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督促坤兴公司和华宸公司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实施时时监控,根据调度在线数据显示:两家公司的污水均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我局结合日常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清水蓝天”等专项行动,将磨溪上游及沿岸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从检查、抽查的情况来看:各相关企业均能较好地落实环境管理制度,水污染物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没有出现偷排、漏排的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巡逻密度,确保磨溪河上游及沿岸企业做到不偷排、不漏排。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陈晓彬

  单位主要领导:徐开东

  经   办  人:朱本元

  联 系 电 话:13******666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8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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