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2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4-14 09:15
政策文件:

  [答复类别:A类]

江志成委员:

  《关于进一步发挥闽宁劳务协作技能人才输转基地作用的建议》(22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人员输转工作。区人社局将继续深入挖掘区内第三产业技术人才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制作用工宣传材料,加强与原州区人社部门联系,深入原州区各乡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和转移就业,丰富闽宁劳务协作输转人员多元化。二是做好员工稳岗工作。务工人员输转后区两地人社部门会积极对接劳务输转机构,详细了解输转务工人员情况,持续做好入职员工稳岗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性,增加企业用工稳定性。三是积极落实补贴政策。待务工人员符合各项补贴申请条件后,我局将及时收集各项申请材料,对接财政等部门,第一时间发放各项就业补贴。

  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行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机制,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开展相应工种的职工岗前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于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专项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500-3000元/人的培训补助,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在岗职工技能水平。

  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每年5000-6000元/人补贴。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徐国珍

  单位主要领导:张华

  经   办   人:林少玲

  联系电话:83981339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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