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方案
日期:2023-04-18 15:14
政策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汽车驾驶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驾龄10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常住马尾主城区(马尾镇、罗星街道),能够服从单位安排,适应加班、节假日上班,工作积极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或证明常住马尾区的相关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1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联系电话:0591-83683380。

4、资格审查:马尾区民政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5、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6、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开委办[2019]60号)编外人员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8日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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